时间:2023-08-11 17:55:3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朱成庆
“太感谢你们了,你们辛苦了。”近日,一名离婚案件的女当事人走进富平法院刘集法庭,向案件承办法官一再表示感谢。
事情源于刘集法庭处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杨某(男)因夫妻感情不和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同被告车某(女)离婚。车某也感觉双方确实难以继续共同生活下去,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在双方共同生活中,存在大量的财产、债务纠纷,且双方婚后还在富平县共同按揭购买了商品房一套,除首付款和月供外,装修就花费了十六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有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对双方财产、债务进行了详细调查,摸清有关情况后,从有利于双方生活的角度,对双方婚后各自经营的餐馆、超市以及相关债务进行划分,双方同意了承办法官的意见,各自业务由各自继续经营,并承担各自的债务。但是在房产分割上双方产生了较大分歧,该案如不能调解,势必导致被告再次起诉,对双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诉讼成本,所以本案的调解势在必行。经过对房屋价值、资金来源等进一步摸排调查,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分析,深入做思想工作,并邀请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共同进行调解,经过多元化调解,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从早上开始到调解成功已经是下午近两点钟,见办案人满头大汗,双方邀请一起吃饭,承办法官对当事人表示:“你们的事情得到圆满解决比吃什么都香。”并婉言谢绝。三天后,本案调解的第一批5万元案件款已经及时履行到位。
本案的成功调解,有效化解了双方纠纷,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及所衍生案件的发生,有效推动了诉源治理工作。富平法院刘集法庭将继续积极参与溯源治理,加强矛盾纠纷诉前预防、诉后判后答疑,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同时立足自身审判工作实际,着重在诉中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上发力,有效减少衍生案件的出现。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