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馆停业,客户怎么办?西安碑林法院:既要依法办理也要诉源治理

时间:2023-08-14 12:52:4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瑜伽馆经营方没有通知我们,就将瑜伽馆转让了,现在不仅停业了,还拒不退费,今天到法院来就是来讲讲这个理儿......”一行三人对西安碑林法院法官诉说着。

原来,三名原告多年以来一直在被告经营的瑜伽馆上课并办理年卡,2022年6月被告将瑜伽馆转让给案外人,受让人接手后不仅经常歇业,服务质量也大打折扣,最终于当年年底关闭了瑜伽馆,被告和受让人就原告的赔偿问题相互推诿,由此引发本案诉讼。

 

碑林法院速裁庭李新元庭长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瑜伽馆有数百名会员客户,如不能依法妥善处理三名原告的诉求,形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后续可能有更多客户到法院提起诉讼。李新元第一时间安排法官助理与被告联系,被告到法院后也丝毫不愿妥协。

“这个事情我也没有责任,我和案外人签署了服务转让合同,案外人擅自关闭店面与我没有关系,原告追责也是向案外人实际的后续经营者去追责。”被告理直气壮说到。

 

虽然案件标的较小,但解决好这一纠纷,推动形成判例示范,对保障其他数百名客户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双方态度坚决并且互不退让,李新元仔细审查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说,将法庭变为普法现场,耐心进行释法劝导,深入浅出讲解《民法典》有关规定。

“你只将服务义务转让,瑜伽馆客户签订的授课协议其相对主体仍然是你,且转让瑜伽馆的事情你未通知她们,因此针对原告要求的责任承担必须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来处理。”李新元对被告如是说。

在经过多轮调解,悉心答疑解惑,讲明法律规定后,被告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对法官细致耐心的调解致以感谢,并表示愿意和瑜伽馆客户协商解决退费事宜,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庭将退款给付了原告三人。

今年以来,碑林法院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努力推进矛盾前端化解、源头治理,此案依法妥善调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也避免了后续更多瑜伽馆客户起诉到法院,以一个示范案例促进消弭一批纠纷隐患,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下一步,碑林法院将紧紧围绕“公平与效率”司法主题,坚持案件办理和诉源治理两手抓、两手硬,以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速裁庭 姬欣然)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