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法院 | 当爱已成往事,法官调解11个小时为解纷更为呵护少年心

时间:2023-08-15 10:18: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原告坚持离婚,被告坚决不离,而这样僵持的局面已经出现好几次。怨偶互不相让,怎么能让孩子成为父母失败婚姻的唯一受害者!

“收到这个案件的时候,以为只是普通的离婚案,直到原告律师说这已经是第四次起诉了,这让我们对案件背后的诉求有了疑问。”宋继尚法官说。

起初法官以为是家庭琐事引发的矛盾,直到提到所在村组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双方才终于逐渐袒露各自的诉求……

原、被告婚后育有一子,因感情不合已分居多年,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由于被告所在村组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双方就补偿款及拆迁权益的归属产生了极大的争议,也因此导致前三次的离婚诉讼均以被告的拒不让步告终。

考虑到双方矛盾对立严重,如何能彻底解决问题、将双方的矛盾终结在此次审理,避免产生更多衍生案件成为了宋法官团队受理此案的侧重点。为此,宋法官团队在案件繁多的情况下,专门抽出时间,安排这一对怨偶面对面交流,互相倾诉彼此的诉求。

8月7日上午十点,宋法官办公室里人声鼎沸,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

“法官,我可以同意离婚,但是希望能把拆迁款划归到我儿子的名下”。

“我不同意,凭什么,我离婚后一个人生活,处处不需要用钱呐?”

“我们分居以后这么久,你都没有回来看过娃!”被告低着头,语气哽咽:“你是娃他亲妈,你都不为他以后考虑吗?娃上学、生活、看病,花销可不小...”

夫妻双方开始互相指责,气氛剑拔弩张,眼见矛盾愈演愈烈,宋继尚法官团队决定改变调解方式,采用“背对背”调解,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

“法官,你不知道,娃他妈出去打工后就没回来看过娃,现在还想要钱,也不看看现在是个啥情况……娃咋个办?我咋个办?”被告态度依然坚决。

“我也不是不爱娃...他,对我不好,我不想回到那个家了。”原告态度也很强硬。

考虑到双方分居多年,感情确已破裂,且双方都表示愿意离婚,只是从各自角度出发均有不同诉求。基于此,法官决定尊重双方的意愿。

沟通中,法官了解到,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但离婚后自己一人生活,想为未来要一份保障。被告则身有残疾行动不便,孩子几年前突发意外从高处坠落导致终身残疾,家中还有老父亲卧病在床,生活条件并不乐观。

于是法官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父母离异对孩子的影响本就不小,如果双方再因为其他原因互生怨怼,孩子的心理健康也会受到一定的伤害,希望你们能够看在孩子的份上互相体谅,虽然离婚了,但是不要缺少对孩子的关心关爱。被告家庭情况的确是十分困难,这笔拆迁款或许可以给这个家一丝喘气的机会,也能够为孩子的将来提供一些保障。原告作为女性,在离婚后生活可能艰难,如果你能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适当对原告予以经济补偿,这也不乏是一个解决方法。

在法官推心置腹的分析和劝说下,双方对立的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原告同意将房屋拆迁款、补偿款划归孩子名下,被告也表示愿意向原告支付一笔补偿款,并承诺原告可以随时探望孩子。

晚上9点,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分别签下各自的名字,前后历时11个小时,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从面红耳赤的争执,到平静的握手言和,宋继尚法官团队用温情与耐心为这起离婚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太麻烦法官了,帮我们调解到这么晚。”原、被告双方对法官的辛勤付出表示由衷感谢。

“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我希望你们俩在有了新生活后,也能共同关爱孩子,给孩子更多的时间,让他的成长没有缺憾。”宋继尚说道。


西安长安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