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两级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首个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3-08-16 10:12:1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广大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热情,铜川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资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以司法之力守护铜川绿水青山。

 

铜川中院开展集中学习活动。8月15日,铜川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铜川中院公开开庭一起破环环境资源案件。8月15日下午,铜川中院针对被告人侯某某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其所承包的林地作为垃圾填埋场运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在柏庙沟林地上倾倒垃圾,造成70余亩林地严重毁坏的非法占用农用地上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将择日宣判。

 

新区审判庭法官干警走进铜川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剖析环境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宣讲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帮助企业厘清生态环境法律责任及风险防范重点,并针对企业职工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耀州区法院前往首个朱鹮野化放飞地——辖区柳林镇柳林村开展“护空中‘东方宝石’,践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活动。法官干警结合全市首例因两名被告猎杀朱鹮而被判处最高有期徒刑十年的案件,向群众讲解了《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及破坏生态环境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引导群众严守环资法规,自觉抵制和举报捕猎野生动物、滥砍滥伐、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行为。

 

印台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前往王石凹煤矿工业遗址煤矸山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参观煤矸山生态修复天然博物馆(该博物馆利用原煤矸山进行碳汇林建设,根据区域景观文化主题,以生态元素为基质,就地取材,营造了生态修复良好环境),并与相关工作人员会商建立环境资源生态修复基地事宜。在王石凹街道,法官干警向来往群众和商户分发了《环境资源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环境资源宣传资料,现场普及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了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意义。

 

宜君县法院在黄河二级支流洛河西畔开展“用法治力量护黄河安澜”主题宣传活动。法官干警向洛河沿岸村民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解读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以典型案例向村民生动讲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王益区法院利用两天时间,先后在陕西赛骏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南雷村和区政府门前广场进行环资保护法治宣传。在陕西赛骏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了解了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情况后,现场向企业员工发放了全国生态日的宣传彩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并提醒企业人员要增强节能降碳的意识,鼓励企业绿色生产。 在南雷村,法官干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8月14日发布的《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一起的村民违法改变承包土地用途后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案例,向大家讲解了与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在王益区政府门前广场,法官干警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点位等方式,开展“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通讯员:张婉婉、郑况纳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