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 10:12:5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今天,是首个全国生态日。18年前,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于2005年8月15日考察湖州市安吉县,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今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合力,8月15日,勉县法院组织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召开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联席会议,共同商讨《依法保护环境“齐步走”宣言》的签署。会议邀请了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江华主持,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勉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庭长唐浩远详细介绍了该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制度建设和案件审判情况,同时通报了近年来的典型案件和工作成效。各联席单位围绕自身职能、联动执法司法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发言,就当前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进行充分商讨交流,对如何进一步加强联动机制提出良好意见建议。
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江华领学了习近平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并号召各联席单位要牢记“国之大者”,切实履职尽责,通力合作久久为功,做好生态环境资源的守卫者。魏江华强调,此次联席会议为进一步做好勉县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和行政联动衔接工作指明了方向,要坚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司法工作作为震慑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建设美丽勉县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举措,根据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和重点,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有效解决环境资源突出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贯彻执行好《关于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席单位之间要进一步畅通渠道,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通过常态化开展部门间执法司法协作,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共同守护汉江边上的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勉县做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勉县法院将会同各部门,共同签署《依法保护环境“齐步走”宣言》。(田思思、史文)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