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法院 | 以乡村振兴助力诉源治理化新格局

时间:2023-08-16 15:51:4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赵伟国

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题中之义。陇县法院不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实现矛盾纠纷的“最优解”。

8月14日,陇县法院派驻八渡镇杨家庄村的驻村工作队队员赵伟国与村“两委”干部一起通过释法说理、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有效联动,真正做到了矛盾纠纷不出村。

 

“你不给我赔偿我就去法院起诉你!”“你去,我还怕你不成!”听到争吵声的驻村队员赵伟国立即放下手头工作,上前劝说,耐心听取矛盾双方的陈述。得知,7月23日,罗工人在罗老板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零工,在干活过程中不幸受伤,罗工人出院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未能协商一致。现寻求村委会,请求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赵伟国在村干部的协助下,以专业为出发点,分析双方过错与责任;以情理为感染点,与双方共情,最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罗老板当场赔偿罗工人的各项损失及复查产生的一切费用共计7500元。随着双方当事人分别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这是陇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做法--以乡村振兴工作队助力矛盾纠纷化解不出村。

陇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年”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现乡村基层治理和法院诉源治理相结合。在助力乡村和谐发展的同时,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提供,妥善化解纠纷。不断为构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为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增添新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