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调审结合齐发力 诉源治理解民愁

时间:2023-08-21 09:26: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彭悦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方式。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抓前端、治未病”审判职能,积极推进“调解员+法官”调审一体化新模式,近日,西安碑林法院民三庭刘曼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合力化解矛盾纠纷8起,诉前达成和解撤回起诉6件,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司法确认2件,其中3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审执结合,解决涉诉标的百余万元。

 

以上化解的几起案件中,有的是基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解除租赁合同后就租金支付、押金退还、房屋恢复原状等问题发生争议,有的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因房屋漏水等问题拒交物业费发生争议,在经过人民调解员前期调解基础上,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但仍对一些细节存在争议,经过法官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并有针对性的就双方存在争议的部分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解开疑惑、打消顾虑,最终达成和解,具备履行条件的当场履行。法官助力人民调解员,以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方式,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真正做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减少了审执案件数量,节省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当事人收到钱款时高兴的说:“在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的耐心协调下,被告已经把定金退给我了,这案子我就不起诉了......”“现被告已把物业费足额支付给我们了,双方的矛盾也化解了,我们要撤回起诉......”“原来以为打官司费时费力,没想到在诉前就解决了,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押金,人民法院真是司法为民......”

诉源治理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碑林法院将继续推动审判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推动完善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多元共治、分层递进格局,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定分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人民法院需厘清角色定位,明确诉源治理目标,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贯彻落实“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积极参与“无讼社区”建设,发挥专业优势,为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着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