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1 09:32:5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身居他乡,遇到老乡,何其有幸!
近日,在首都北京两位吴堡老乡,因车辆租赁相识,相互关照,后却因租赁相关事项未能协商一致,产生矛盾纠纷,其中一方诉至吴堡县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诉称,与被告薛某口头达成租赁一年的小客车指标协议,并支付全年费用,最后按实际租赁期限计费,多退少补。后实际租赁七个月,按照约定,被告薛某应返还6250元。被告薛某则辩称,协议同时还约定,原告王某到期将其所有汽车以同等折价优先转售于被告,最后原告却将其所有汽车转售于他人,被告以原告违约在先,拒绝退还约定剩余租赁费。
作为速裁案件,为尽快化解纠纷,办案法官及时通过微信、电话向涉案双方当事人调查了解,并深入研究分析案情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明确,涉案标的小,再者吴堡具有“十家九亲”的地域特色,亲情意识浓厚,本案完全可以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纠纷。
于是,办案法官通过“线上”“背靠背”方式,分别向远在“他乡”的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一方面从法理角度讲述了“口头”非正式协议的利与弊,要信守诚信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从情感角度分析情谊难得、金钱可挣,理应大力弘扬“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后,在办案法官苦口婆心、寓情于理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认识到了自身问题,自愿各退让一步,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薛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退还了原告王某剩余租赁费5000元。至此,该租赁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了结,这不仅高效了却当事人的“心头事”,而且通过“线上”调解,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李陆升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