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4 10:22:4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周一刚上班,大家就看到小张一瘸一拐进了办公室。“这是怎么了?”同事们都关切地问道。
小张叹气道:“唉!周末和几个哥们儿踢野球,结果被小王连球带人铲倒在地,然后小腿就受伤了。还好小王把我送到医院检查,幸亏骨头没啥大问题,就是需要休息一个月。”
有同事说:“那你没向撞你的人主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还有营养费?你这伤不能白挨呀。”
小张说:“咱也是懂法律的人!法谚有云自甘冒险者,自食其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足球这种体育竞技类运动属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小王把我铲倒并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我还是老老实实自己养伤吧!”
······
小张的分析对吗?难道在文体活动中,自甘风险规则成了“丹书铁券”和“免死金牌”?本文通过三个方面,详细解答文体活动中自甘风险的适用。
一、什么是“自甘风险”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自甘风险”规则通说起源于罗马法中的“愿者不受害”规则。自甘风险规则又称自愿承受危险,是指受害人在可能或明知某种风险的存在后,自愿承担可能要发生的危险,将自己置身于危险场合、环境之中。此时,若受害人因其他参与人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应自行承担损害后果。
我国《民法典》第1176条首次在法律层面正式确立自甘风险规则,列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一般规定中,属于法定的阻却违法性的事由。但是通读条文,该条有着严格的适用范围,并不能做任意扩大解释。
二、自甘风险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1、参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
何为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文义解释即具有风险的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大致包含三类:(1)对抗性竞赛活动。例如典型的足球、篮球、拳击、散打等高对抗性运动。(2)冒险类活动。例如攀岩、蹦极等极限运动,存在较高的风险。(3)文娱活动。例如真人CS射击、密室游戏、骑马等活动。同时上述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需是符合公序良俗、不是法律、法规禁止的文体活动,例如地下黑拳、飙车等违法行为。
2、受害人须明知该文体活动具有风险仍自愿参加。
明知:受害人对自己参加的活动危险性、危害结果是明知的。本案中,小张年满18周岁,从小酷爱足球比赛,应对足球比赛的高对抗性有足够客观、合理的认知。
自愿:受害人在知道文体活动存在一定风险后,为了参与文体活动,仍自愿将自身置于危险中。本案中,小张每周都会踢球,踢球可以锻炼身体、可以释放压力,而且小张认为其球技高超,一定不会受伤,所以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每周都会在球场上挥洒汗水。
但是,如果小张从来就没有踢过足球,不了解足球的危险性,是被人胁迫、欺骗参与到足球比赛中,如果出现受伤,那么不应适用自甘风险规则。
3、受害人损害的原因是否系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导致。
本案中,小张受伤的原因是被其他踢球的人员铲球导致受伤,小张的损害系其他参加者行为导致。但还有几种情况需分别对待。(1)小张球技出色,在进球后,对方球迷冲入场内想要教训小张,结果意外导致小张被扑倒受伤。场外球迷并非足球运动的参与者,因此不能适用自甘风险规则,球迷应承担侵权责任。(2)作为活动组织者,《民法典》第1176条第二款进行特别规定,即活动组织者应充分履行严格谨慎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因为活动组织者未尽到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风险提醒、应急措施,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例如:在许多足球比赛中,有专业的赛事组织者运营比赛,当球员受伤后因现场未安排医护人员进行专业急救,导致受害人受伤加重,或者因为比赛组织者未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场地、比赛用具,导致球员受伤的,或者因为主办方未履行安保义务导致球迷冲入球场伤害球员等等情况。因此活动组织者、经营者责任不适用自甘风险规则。(3)自然意外事件引发的受害人人身损害,无法直接适用自甘风险条款。例如在冲浪活动中,因为大风、海啸等突发自然事件,导致受害人受伤,并非其他参赛者引发,而是应该进一步分析是否属于活动组织者未能对极端天气作出足够预判和有效应对,属于活动组织者责任。
4、其他参加者对受害人损害的发生是否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民法典》在规定自甘风险规则时,还明确了其他参加者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的例外情形。因为,若其他参与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受害人人身损害已经不属于活动本身所固有的风险范畴,而且这种损害也不是受害人能够事先预见并自愿承担的。例如在小张参与的足球比赛时,若对方球员直接采取“红牌犯规”动作将小张踢伤或者对方球员在输球情况下恼羞成怒,殴打小张,这种严重违反足球运动规则的行为,就不能再适用自甘风险规则。因此在参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时,应以不能严重违反比赛规则、违背体育道德精神为界限,提倡活动参与者应在文明、规范的条件下进行。可见自甘风险规则并不是“免死金牌”。
三、结语
《民法典》设立“自甘风险规则”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及阻却事由,鼓励文体活动参与者在合理的规则下文明、有序的进行,并兼顾保护了文体活动参加者的合法权益和有序、安全的开展文体活动。对于文体活动参与者来讲,一定要充分了解文体活动的形式和特点,对活动风险和自身能力做好评估,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受伤。同时在参与活动中提倡“文明、有序”,切勿一时冲动作出危害其他参与者的行为。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