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4 14:16:1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云红、林琳
“诉前调解”作为实现纠纷化解多元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方式,有着低成本、高效率、灵活性、便捷化、权威性等特点,是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蓝田法院速裁庭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以线上方式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与被告靳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1月15日,被告以生意周转为由陆续向原告借款共计27000元,后给原告出具一张欠条,承诺于2022年3月15日前清偿。借款到期后,被告未依约还款。原告催要未果,故诉至本院。
该案在诉前调解阶段流转到速裁庭,李云红法官接到案件后,安排法官助理林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先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其称人在外地无法到庭,愿与原告调解,助理遂征询原告意见,其亦表示愿意调解,了解到双方均具有调解意愿,助理和双方当事人确定好调解时间。调解当日,在蓝田居住的原告按时到庭,助理通过微信、电话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审查双方调解协议后出具民事调解书,原、被告对法院高效便捷解决双方纠纷连连表示感谢。
在今后的工作中,蓝田法院将持续深化诉前调解常态化,不断推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做到应调尽调,同时推进诉调衔接规范化,以更高水平、更高效率、更高质效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编辑: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