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4 09:19:1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年来,洛南县检察院聚焦秦岭生态卫士检察品牌建设开展一系列工作,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精准发力,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涉占地毁林、侵占河道、污水直排、固废污染等案件73件,整治污染企业8家、督促修复受损耕地林地30余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余公里、清理各类生活垃圾上万吨,推动洛南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深化协作,凝聚保护合力。设立生态检察专门办案组,制定《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建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衔接机制,与洛南县秦岭办制定《关于在秦岭生态保护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办法》,与水利等部门建立“河长+检察长”河流管理机制,与林业部门建立林业管护机制,形成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手预防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司法合力。与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共护洛河流域生态环境。
借力外脑,促推办案质效。制定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力参与办案制度,聘任自然资源、林业、农业等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力,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全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科技赋能,引领创新发展。利用无人机、公益诉讼快速检测设备等高科技设备参与案件办理,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大数据筛查案件线索,发现问题30余处,制发检察建议15件,取得良好监督效果。(王小娟)
审核:姚启明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