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5 17:42:4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普及金融借款类合同法律知识,9月21日略阳法院综合审判庭以巡回审判为依托,在略阳县金家河镇金家河社区巡回审判了两起借款合同纠纷。
略阳县某公司向某银行先后借贷了190万、300万元,并分别以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作为抵押。该银行按合同约定向其发放了贷款,但期满后,该公司一直未向其按照合同约定还款,银行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近年来法院所审理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较多,为普及金融借款类法律知识,提升借款人、担保人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决定开展巡回审判、以案普法。
案件中,被告略阳县某公司原系该地的本地企业,为带动该地的经济发展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但受疫情等多个因素影响,该公司的生存也举步维艰,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归还款项,故而产生了此次纠纷。另外,本案还涉及多名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人。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的诉求与答辩意见,了解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耐心释法析理,庭审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社区居民参与旁听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针对案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将《民法典》中相关规定向旁听群众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提醒大家在今后借款或提供担保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量力而行,信守承诺,减少纠纷发生。
近年来,略阳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法庭“搬”进田间地头、搬到当事人的家里,将“法言法语”转换为通俗易懂的“民间语言”,就地解决纠纷诉求和现场以案释法,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编辑: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