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法院:“如我在诉” 办好民生“小”案

时间:2023-10-13 15:46: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0月11日,西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特情布控,成功寻获消失多年的“他”,顺利向权利人江某兑现了被执行人陈某拖欠9年的加工费2.3万元,并依法对陈某处以罚款1000元,切实兑现胜诉权利,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4年,陈某要求江某为其制作安装彩钢房,工程完毕后剩余加工费一直未付,江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确认陈某应付江某加工费2.3万元,但陈某百般推脱,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江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由于陈某举家外出且无财产可供执行,遂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10月,特情人员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供陈某近期行踪,案件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干警周密布控,在县内某酒店顺利将消失多年的被执行人陈某拘传至本院。执行干警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后,陈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联系家属将拖欠的执行款如数上交。执行法官综合考虑陈某已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并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合议后汇报院领导同意,对被执行人陈某罚款1000元。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案件标的额虽小,但能否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却大。西乡法院持续开展“三秦锐士2023·促公正、提效率、惠民生”系列执行行动,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好每一件“小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刘镇)


审核:姚启明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