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蓝田法院:“小案”不“小办” 服务“大民生”

时间:2023-10-24 15:05:5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云红、林琳

基层法院虽然时常面对的是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较简单的“小案”,但无论“小案”还是“大案”,都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司法工作的信赖、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案情简介

近日,蓝田法院速裁庭李云红法官承办了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公司起诉要求被告郗某支付尚欠的分期购机款两千余元。案件审结后,法院按照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向被告邮寄送达民事判决书但被退回,回执中显示被告家人拒收。

出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的考虑,李法官决定亲自去被告所在地直接送达。到达村委会后,李法官说明来意,村干部称被告家中景况不太好,人在外务工,长期不在家,家中仅有老母亲,但老人年龄大了不好沟通。村干部热情地通过他人询问被告的联系方式,经多方联系均未果,便托人向被告转达案件情况。李法官综合考虑当事人和案件情况后与村委会沟通,村委会愿意代为转送判决书。

 

当天下午,被告便主动联系李法官,表示其生活困难,希望法院帮助调解。经过法官一番沟通,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即履行了全部债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蓝田法院通过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聚焦办案提速增效与实质化解纠纷,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一件件个案的公正办理助力社会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可见、可感、可触,有力的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院司法工作的新期盼。


编辑:尚恩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