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6 12:13: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蒙
为继续深入开展“无讼社区+校园”建设工作,增强在校学生法治意识,推进刑事审判诉源治理。2023年10月24日下午,碑林法院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判了由碑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等6人组织考试作弊一案,西北大学师生二百余人到场旁听了审判。
法庭经审理查明, 2022年11月,被告人本市某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李某联系被告人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雷某等人,商定组织学院师生在当年的陕西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中代替因疫情原因无法来陕的外省考生参加考试。同年11月5日、6日,在被告人李某等人的安排下,被告人王某、曹某先后组织30余名考生前往本市鄠邑区考点参加替考。经查,共有25人骗过身份识别进入考场替考。合议庭经评议,认为6名被告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又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公诉人和部分辩护人同在校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同学们关心的法律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解答,就易涉及在校学生的网络诈骗、帮信、传销等犯罪活动做了预防宣讲,并配合校方开展端正学风教育,提醒广大师生,严格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用自己的辛勤付出换得满意的答卷。
树诚信之风,立法治之本。碑林法院将继续按照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深耕诉源治理工作与 “无讼社区”建设,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全面营造守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文化氛围,护航辖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