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3 17:25: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洋
近日,西安阎良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了十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被告系某小区业主,原告已为被告履行了相应供暖义务,但被告未能及时足额缴纳供热费用,原告遂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缴纳所欠供热费用及所产生的滞纳金。
阎良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起诉材料,了解案件情况后,告知当事人可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并耐心告知诉前调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诉前调解的诸多优势,当事人当即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调解工作。
收案后,阎良法院随即将该案件委派给本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经过与原、被告及时沟通后,联系双方当事人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调解,引导其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经调解员反复劝说、耐心释法,最终双方就支付金额、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现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诉前调解具有成本低、人民群众接受度高、调解效果好的优势,又能增强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效减轻群众诉讼负担;阎良法院近年以来,不断提升前端解纷能力,多途径努力让群众的解纷之路更便捷、快速、有效,提高纠纷化解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