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检察院 | 绿色办公,共建节约型社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行动

时间:2023-11-03 17:58: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引导检察干警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实现路径的学习领会、深刻认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意义,不断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树立节约意识,倡导绿色办公。坚持服务保障与节约能源管理协同发展的工作理念,树立节约意识,倡导绿色办公,确保人人都将节约当作一种态度,一种习惯,一种责任,让节约意识深入人心,通过认真学习节能知识,提高节能意识,自觉遵守节能规定,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地节约能源。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节能计划和实施方案。院办公室全过程监督指导,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院机关节能节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同时,建立节能考核评价制度,严格奖惩,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新节约举措,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探索新的节约举措,创新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例如,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实施绿色采购、开展“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活动。此外,还通过优化办公流程、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开展无纸化办公等手段,降低能源消耗。

四、发挥督导作用,落实节能措施。建立健全节能监督机制,发挥督导作用,确保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定期对节能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节能氛围。加大节能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干警和社会宣传节能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在公共位置张贴节能倡议书,在水龙头及用水设备旁张贴“节约用水”的提醒标识,利用院机关宣传终端资源循环播放宣传片,激发干警的节能热情和积极性。(郭嘉城)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