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5 15:14:1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程阳
“ 你好检察官,救助金我已经收到了,多亏有你们的帮助,我最近准备做手术了,特别感谢你们……”
“ 不客气,这都是我们该做的,希望你尽快恢复,家里的日子也越过越好。”王某的电话,在这个寒意袭人的冬日,给检察官带来阵阵温暖。
今年9月,西安临潼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2022年10月某日上午,江某做完核酸检测,骑电动车回家途中,经过某村道时,险些和驾驶车辆同向行驶的王某发生剐蹭,二人因此发生口角。争执中江某挥拳将王某左眼打伤,造成王某左眼眼球破裂伤,视力受损。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达轻伤一级。今年10月,临潼区检察院依法以江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王某受伤后左眼视力近乎丧失,出院后便失去了经济来源,承重的医药费负担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而犯罪嫌疑人江某在垫付部分医药费后,其家庭暂无经济能力对王某进行赔偿。
检察官向王某及家属宣讲了司法救助政策,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及时将该线索移送给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第五检察部。随后,王某向临潼区检察院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与申请人及其家人谈话了解情况,同时前往其居住地村委会进一步走访核实。在全面调查核实完相关情况后,认定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官第一时间为其发放了救助金。拿到救助金后,王某专程打来电话向检察官表达谢意。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对于像王某这样的被害人来说,司法救助犹如一丝微光,使他们在困境中重燃希望。
王某司法救助案是临潼区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践行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临潼区检察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在案件办理中关心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小案不小办,深度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同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加强内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燃眉之急,用优质的检察服务传递司法温情。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