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1 17:51:2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怡雯
西安临潼区检察院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有6起网络食品经营者公示信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超范围经营,甚至部分商家在网络平台上并为公示商家资质详情,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临潼区检察院对此情况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网络平台监测发现的网络经营资质、证照不齐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线索开展现场核查和处置工作。发现网络平台上传资质与实际不符的门店要求其立即督促整改。同时向有关部门制发行政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上述6家门店进行督促整改。相关部门回复,现问题商家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临潼区检察院将会继续发挥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推进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惩治,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