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女友去行骗?二人难逃法网!

时间:2023-11-27 10:18:0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舶瑞

近日,西安临潼检察院受理一宗诈骗案,检察官翻阅案卷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令人唏嘘。

基本案情:

沈某伙同其女友李某以购买手机为由,进入手机店反复挑选自己“心仪”的手机,之后沈某便告诉手机店老板自己将手机拿回家,让家人看过后再回来付钱,“抵押”女友李某在店内,事实上沈某将手机骗出后立即将手机销赃,数小时后再由李某给商家打欠条约定还款,不少商家信以为真便让李某回家取钱,但二人早已逃之夭夭。

日前,临潼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沈某、李某提起公诉,二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

各位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警惕,一旦遇陌生人用类似话术购买物品的情况,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千万不要给犯罪分子任何可趁之机,同时提醒被骗商家如遇此情况,请立即报案,挽回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供稿:西安临潼检察院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