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7 11:07:3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秀
按啥按,没看见前边有车呢!
你喊叫啥呢喊叫
就这样现场的二人产生了口角纠纷,进而扭打在一起。
到底发生什么了呢?
【案情回顾】
某日,出租车司机成某驾车行驶在商场门前的道路上,以按喇叭的方式提示路边行人,看是否需要坐车,不料出租车前方驾驶电动车行驶的外卖员孙某喊了一声“按啥呢按”,就这一句,引发了成某了不满,怼了回去,二人谁也不甘示弱,你一言我一语的开始口角战,进而扭打在一起。
出租车司机成某又从后备箱中取下了套筒扳手在外卖员孙某头盔砸了几下,外卖小哥不服气继续打骂,没有控制住情绪的成某又用套筒扳手在外卖小哥身上、头部殴打,导致外卖员当场受伤。经鉴定,外卖员孙某头部伤情损为轻伤二级。
近日,临潼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生活中多一些谦让,少一点冲动,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避免因冲动酿成大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之规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供稿:西安临潼检察院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