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8 10:31:2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周锐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12月13日,蓝田法院邀请政协委员旁听了一起涉民企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原告A混凝土销售公司与被告王某在2020年12月签订买卖合同,由原告向某工地供应商品混凝土,原告按约定供货后,却与被告B建筑公司进行了结算,B建筑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下欠23万元货款一直未付。庭审中,王芳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的买卖主体、被告B建筑公司在结算单上盖章并付款的法律后果、被告王某应当承担的责任等内容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二被告同意共同支付剩余货款,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请求。通过旁听,政协委员零距离、最直观的感受“以案说法、以庭释法、以审普法”。
庭审结束后,王芳法官向当事人和旁听委员讲述了这起纠纷在合同订立、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法,提示企业一定要合法合规经营。涉案企业表示,法官提出的问题和风险点,自己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普遍存在,这次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一定要引以为戒,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参加旁听的委员对此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下一步,蓝田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及时回应企业的司法需求,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编辑:尚恩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