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8 10:38:3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雷晓莉 胡玉芳
12月10日,西安长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何向阳法官应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的邀请,担任“第一届羚牛杯——模拟法庭辩论赛”决赛的评委,为在场学生们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刑法实践课。
本场比赛为虚拟案例,辩论焦点为:被告人林某是否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既、未遂及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比赛现场精彩纷呈,各参赛队伍围绕比赛内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点评环节中,何向阳对参赛各方在比赛中的表现予以充分肯定,他认为这是法学教育中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创新教学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有利于提高参赛选手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随后,何向阳从控方指控的罪名、量刑建议、警示意义、提问技巧、示证要求及辩方辩护词的书写、提问技巧、辩护技巧进行了点评。并结合辩论赛的具体案例,从刑法共犯的既、未遂、共犯预备及实行阶段的中止、共犯的脱离、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醉酒的人的控制和辨认能力、想象竞合犯、常情、常理在刑法中的应用、刑事案例与刑法专家观点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方面对辩论赛案例的定罪、量刑问题进行了分析。
何向阳具体详实的点评,赢得了在场评委、学生的多次掌声。
【法官寄语】“刑法是最严厉的公器,刑法决定一个人的人身自由与生死,刑事案件的答案具有罪与非罪的唯一性,每个刑事案件应把握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个被告人在其刑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在刑事案件中要重视常情、常理的判断,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经验,而且在于逻辑,希望同学们能以此次辩论赛为契机多读法律书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地用法学理论指导司法实践,做优秀法律人才,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