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7 10:25:5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宗鹏程、刘文贺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了特殊的快递,一封手写的感谢信、一面“依法公正办案 廉洁高效为民”的锦旗,赠予立案庭副庭长何俊英、书记员李玲以及特邀调解员张建忠。
“感谢您的辛勤和付出,让我们能够达成和解,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我的纠纷问题……”在电子信息化时代,一封发自肺腑的手写感谢信从600公里外的榆林邮寄到西安,仅仅这份心意就令人动容。
2012年,被告因发生交通事故需向伤者赔偿,但是由于当时经济能力有限,便向原告借款并承诺三个月后偿还,借款到期后,原告数次索要借款未果。后来,在原告的要求下,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出具借条并载明借款金额及还款期限,但是被告依旧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无奈之下,原告向长安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金额不大,且证据较为充分,工作人员遂建议原告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并委派特邀调解员张建忠调解此案。
考虑到原告是外地人,为避免其多次奔波,张建忠在充分了解并分析案情后,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对原告当事人,张建忠耐心同其梳理案件诉讼流程以及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对被告当事人,则就案情、诉前调解的优势、相关法律后果及原告协商态度等进行了充分的释明。
通过张建忠的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意见。调解结束后,细心的张建忠观察到原告状态不好,得知原告着急赶火车,便立即将案件材料移交给何俊英法官进行审查,并当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感谢信中朴素的话语不仅表达着一份感激,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是鼓励,也是鞭策。下一步,长安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 ,努力在成诉前找出矛盾纠纷化解的 “最优解” ,力争实现让案件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结束在成诉之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