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2 17:44:1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艺默
近日,一起矛盾重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在西安阎良法院刑事审判庭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于人民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骑自行车的原告魏某相撞,造成魏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该事故经阎良区交警队责任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魏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魏某住院治疗 17 天,花费较大,故诉至法院,请求王某及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和分析。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调和双方关系,避免矛盾加深,承办法官于庭中、庭后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和法官助理从法理、情理、事实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说,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事实情况、诉讼成本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最终,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冰释前嫌,魏某当即履行了全部案款,矛盾得以完全化解。
该起案件调解的成功,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还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法院司法资源。下一步,阎良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把案结、事了、人和及加强诉源治理,源头化解矛盾作为办案的主方向,以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