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法院:诉前调解化积怨,昔日邻里再和谐

时间:2024-02-28 17:13: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姜智勇

 

“远亲不如近邻”

邻居是陌生人,也算最近的“亲戚”,但邻里关系仍需要感情培养和诚信维系。近日西安临潼法院雨金法庭受辖区相桥街道枣庄村村干部邀请,成功将一起土地互换纠纷化解于诉前。

案情回顾

1996年前后,王某与张某庆关系要好,为耕种便利,两家人将自家部分土地互换耕种。互换后,王某土地实际位于张某庆和其哥哥土地中间,王某质疑张某庆的哥哥抢占了其0.21亩土地,张某庆为息事宁人每年支付王某30元以作为补偿。

2016年土地确权后,张某庆发现换给王某的土地并未少0.21亩,遂拒绝继续支付该补偿款。

王某要求张某庆补足土地并赔偿损失,多次反映村组处理无果打算诉至法院,村干部遂和临潼法院雨金法庭对接,邀请派员共同参与矛盾化解。

雨金法庭王孟娜法官参加协调座谈,对争议的土地情况初步摸底。经了解,王法官得知双方当年互换土地时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向村组备案。该纠纷经村组、街办多次协商无果,双方因此事屡发口角并打架。

邻里和则家暖,邻里亲则家睦。王法官之后多次前往村委会就此事进行沟通协调。秉持着实质性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同时兼顾维系邻里友情的原则,法官、村干部多次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后双方认识到和睦的邻里胜过亲戚,双方互让互谅达成和解,承诺就此事不向法院起诉,矛盾从源头上彻底化解根治,实现实质意义上的诉源治理。

本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临潼法院雨金法庭“五力五员”三级联调矛盾根治工作法的具体应用,是临潼法院开展诉源治理、三源共治的具体实践。

下一步,临潼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走出法院、深入乡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将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