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4 20:04: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024年3月11—17日是西安市第十一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为进一步深度融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人民群众对秦岭自然生态保护的关注与参与,3月13日,西安灞桥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在辖区秦保驿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讲解展板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现场干部细致地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帮助群众树立遵纪守法、保护秦岭生态的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共同守护秦岭的绿水青山和蓝天净土。此次活动共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百余份,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7次。
接下来,灞桥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秦岭保护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完善与兄弟单位在秦岭环境保护方面的常态化协作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水平美丽秦岭,筑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屏障。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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