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5 16:40: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沫沂
近日,西安碑林法院在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所在企业存在财务监管制度不健全、人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等情况,2024年3月13日上午,刑事审判庭刘晓光副庭长一行前往该企业,就李某某挪用资金一案中发现的财务监管漏洞向该企业宣告送达《司法建议书》,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补足短板、填补漏洞。建议该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做到职权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责任有追究;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实现全面监管,选任廉政监督专员,全流程监督、审计企业财务收支情况,确保企业资金流向正常;加强员工廉洁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提升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法律培训,引导员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
宣告送达后,企业负责人表示感谢碑林法院提出的宝贵建议,后续将根据司法建议书的要求进行认真研究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此次公开宣告送达司法建议书是碑林法院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助力社会治理、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生动实践。碑林法院在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的同时,持续贯彻落实全市政法机关“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要求,始终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抓末端、治已病”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司法建议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护航企业司法职能作用,为区域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护航。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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