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5 18:47:0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法苑青语”普法宣讲团前往千禧广场开展具有法院特色的消费者维权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阎良法院设立了法律咨询台,现场为群众提供一对一咨询、个别维权指导、现场答疑解惑等法律服务活动,对群众提出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上当受骗、产品质量问题、售后保障、商家霸王条款等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场向来往群众发放《小案例大法律》、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普法资料,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下一步,阎良法院将切实立足审执职能,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买得放心、买得舒心。
来源| 阎良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