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15:55:3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灞桥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从双方当事人角度出发,耐心调解,让昔日好友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解决。
案情回顾
王某与马某是多年好友,2018年1月,马某因盖房需要资金周转,王某出于对多年好友的信任,遂将自家的拆迁款借给了马某,马某给王某写了借条,借款共计90000元,约定月息1分。马某于2021年12月及2022年6月分两笔共归还王某借款23000元,但后来马某因生意失败、身体生病,无法继续向王某还款,王某遂诉至灞桥法院,要求马某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上门调解
承办法官王程在受理该案后,仔细查阅了案卷,并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发现原、被告本是多年好友关系,为避免积怨加深,友情蒙尘,深感不能一判了之,于是决定在开庭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被告经传唤后未到庭应诉,法官及时和其电话联系,了解到被告因年龄较大,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应诉,遂率领办案团队前往被告家中上门调解。
承办法官耐心疏导、释法明理,从双方多年好友之情入手,把事实道理讲明白,把法律规定讲清楚,劝说马某应当承担其应有的责任,马某听后表示他深知王某是一个可靠的朋友,在他最困难的时候给自己帮忙,希望能给自己一定时间,他尽快凑钱还款,也希望不要影响了两人多年深厚情谊。王某在了解马某的难处和真实想法后,也表示了谅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之间借贷本是相互信任的体现,莫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的友情。灞桥法院将始终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传承、创新、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来源:西安灞桥法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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