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7 14:35: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苏嘉奇
近日,略阳法院白水江人民法庭将七起借款合同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有效的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将诉源治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法庭在调解过程中发现,七起纠纷中有六起都是借名贷款引发的“三角债”。五龙洞镇某社区发展协会向村民发放扶贫互助贷款,村民收到贷款后将贷款转给了王某使用,导致名义贷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实际用款人以其并没有签合同为由抗辩,名义贷款人以其并没有用钱抗辩,致使简单事情复杂化,引发“三角债”,衍生出大量矛盾纠纷。为避免诉讼案件数量陡增,白水江人民法庭迅速与该村调解组织联系并前往五龙洞镇实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经法官、村调解员耐心释法说理,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几位名义借款人在得知借名贷款可能引发诸多风险和危机后,纷纷表示今后不再签订类似的借名贷款合同。
近年来,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信贷机构借名贷款现象频发,形成“三角债”,致使矛盾纠纷数量增加,进入诉讼程序风险提高。法官提醒:借名贷款风险巨大,应审慎为之。对于信贷机构而言,须加强贷前审查、贷中跟踪和贷后管理,积极防范借名贷款,保障金融资金安全。对于名义借款人来说,应当充分考虑借名贷款将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不要被他人利用自身名义对外借款,以免陷入未实际用款却要背负偿还实际借款的巨大法律风险。
来源:略阳县人民法院
作者:苏嘉奇
编辑:刘一笑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