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商州法院:花甲老人闹离婚,法官温情解纠纷

时间:2024-05-17 17:31:2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周伟

 

5月14日,商洛商州法院牧护关法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两位老人均已花甲之年,本应是“信步夕阳下,携手话农桑”安享晚年的年纪,但是却闹起了离婚官司,经过承办法官朱妮温情调解,最终尊重双方意愿,两位花甲老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和平离婚。

吴大妈系再婚,与前夫育有三个孩子,孩子尚幼时,吴大妈前夫不幸病逝,后吴大妈经人介绍与谢大爷相识,吴大妈家人将谢大爷招为上门女婿,双方于90年代初在乡政府登记结婚后,吴大妈因病手术再无法生育,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吵,2011年谢大爷负气离家,多年来音讯全无。2019年吴大妈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得到改善,现今谢大爷归家后,吴大妈再度起诉要求与谢大爷离婚。

牧护关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两位老人年龄较大,邀请熟知村情的村干部参与联合解纷可以大概率消除老人的抵触情绪,朱妮即联系村委会干部一起前往老人家中,详细了解了老人的家庭生活情况。一开始,朱妮希望双方能够敞开心扉,互谅互让消除矛盾好好生活,但吴大妈情绪激动,声泪俱下控诉谢大爷十多年对家庭的不管不顾,坚决要求离婚,谢大爷一直低头沉默不语,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朱妮考虑到两位老人的现实处境,当即与村干部沟通商量,分别对老人做思想工作,通过“背对背”调解,多次征询两位老人的意见,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悉心劝导和释法明理,最终两位老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谢大爷同意离婚,双方矛盾就此化解。

今后,牧护关法庭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加强新时代府院联动,最大限度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形成诉源治理的良性闭环,从坐堂断案到上门调解,坚持“简单纠纷就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加强与基层各单位联合协作,采取多元解纷模式,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坚持融情于法,柔性化解,用司法温情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家事纠纷的调解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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