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 | 远离校园欺凌 让青春绽放绚丽花朵

时间:2024-05-17 18:30: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军权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减少和避免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切实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5月16日下午,蓝田法院干警走进蓝田县滋水学校初中部,为该校师生送去了一场“遵纪守法、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报告会。

 

少年庭法官王军权以电影《少年的你》情节展开讲解,让学生们明白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不容侵犯。王军权法官详细的讲解了校园欺凌,并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言语羞辱、肢体殴打等方面真实案例,讲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法律责任以及预防措施等,帮助同学们正确识别“校园欺凌”,并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渐进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告诫学生遵纪守法,不做残忍的施暴者,更不能做沉默的受害者;鼓励学生们遇到欺凌时要立刻向学校、家长反映、求助,及时止损,不能一味纵容、放任,要勇敢地站起来向违法行为说“不”。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目标,摒弃哥们义气和低俗的利益观念,建立和谐的同学关系,远离违法犯罪。”王军权法官勉励的话语得到了在场师生的一致肯定。

 

今后,蓝田法院将持续发挥少年审判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为青少年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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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军权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娟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