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1 14:22: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林升春
5月30日上午,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长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长安区司法局大兆司法所联合在长安区第十一中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让同学们身临其境地参与到司法实践活动中,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本次模拟法庭选取的是一起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校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经过长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何向阳的精心改编,以及少年法庭庭长种郁花,法官助理林柯、王倩的悉心指导,这起案件将由同学们自己来“审判”!
清晨的空气中带着雨后的湿润,和煦的阳光洒在同学们的脸上,这场特殊的“庭审”正式拉开序幕……审判席上“小法官”正襟危坐、有条不紊地推进案件的审理。
“传被告人莫某、杨某、王某到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之规定,法庭现在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对……”
庭审中,同学们认真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真实的还原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庭审各环节。沉浸式的演绎深深地吸引着台下的小观众,鲜活的案例让同学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危害,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小法官”
“敲下法槌的那一刻,我感觉周围的一切都变了,电视剧里的场景在这里还原,而我从屏幕外的观众摇身变成了屏幕里威严的法官,心中的责任与自豪油然而生。今天,我在台上守护了同学的合法权益,今后我也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争取用我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帮助身边的每一个人!”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模拟法庭活动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实践,下一步,长安法院少年法庭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府院联动,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打好法治宣传“组合拳”,共同护航校园安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西安长安法院
作者:林升春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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