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10:47:2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周保平 吕丽娜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车款,谢谢法官!”
近日,西安临潼法院调执一起十余年前的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案情回顾
郝某打算购买王某名下的一辆轿车,2013年5月双方通过协商,确定车价款为65000元。后王某将车辆从海南开到西安交给郝某,郝某未当即付款,承诺后续将车款支付给王某母亲,但拖延至今。王某及其母亲向郝某多次催要车款,郝某继续一直推脱,无奈王某诉诸法院。
临潼法院法官多次远程电话协商,双方差距较大未能达成协议。
庭审前,经协调双方仅差距2000元未能调解,案件如期开庭,但办案法官考虑被告年事过高、身体多病,经济能力有限,遂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王某体谅被告系其母亲好友,同意郝某付款40000元了结纠纷,当日郝某将车款现场支付给王某,案结事了。
下一步,临潼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纠纷矛盾源头化解,快速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西安临潼法院
作者:周保平 吕丽娜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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