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紫阳法院蒿坪法庭揭牌

时间:2024-06-25 19:36:5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董以旭

6月21日,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与紫阳县人民法院合作建设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紫阳法院蒿坪中心人民法庭举行。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汪世荣, 西北政法大学讲师、研究员、硕导、师资博士后徐海俊,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康波,紫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学军,紫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童兴林出席仪式并讲话,正在蒿坪法庭参加培训的紫阳县各镇政法委员、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共同见证了签约仪式。

 

汪世荣与杨康波共同为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双方代表共同签署《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建设框架协议》。

 

杨康波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揭牌签约是继去年3月安康中院同西北政法大学签署院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启动“安康杯”主题征文活动之后,安康法院与高等学府深化合作又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结合,一是法学研究与司法实务的结合,二是汪世荣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华优秀司法文化与当代司法创新实践的结合,三是以汪世荣教授为代表的全国视野学术高峰与陕南山区治理探索的结合。希望紫阳法院下一步积极提供研究平台载体,做好调研服务保障,创造充实合作条件,拓展合作范围领域,以此为新的起点,站在秦岭之巅看中国,立足优秀传统再创新,汲取高端思想营养勇实践,取得人民法庭创建和服务保障基层治理成果大踏步、双丰收。

汪世荣在讲话中指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化解矛盾纠纷,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主要方式是调解。今天恰逢蒿坪法庭举办紫阳县社会综合治理促乡村振兴暨诉源治理人民调解员培训,感觉这个培训恰当其时、很有意义。接着汪世荣院长用三个小故事给政法委员、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打开调解思路,传授调解技巧。

一是用《郑伯克段于鄢》中记载的颖考叔如何规劝郑庄公与其母武姜重归于好的故事,讲述了中国调解制度的起源及对世界的贡献,指出调解作为一种产生历史最长的争端解决方式,不仅在国内调解的广泛运用中展现了其独特优势,而且在外商投资协调处理机制以及国际法层面上对待调解的积极态度中,也体现了其重要的国际价值,提升了中国在全球治理以及争端解决体系中的国际话语权。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减少对抗,增进互信,从而对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用研究院师生在基层调研时如何指导村支部书记调解三子一女赡养生病母亲纠纷的故事,指出调解要平衡各方利益诉求,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合理的平衡和保护。首先,调解员需要准确了解各方的需求。通过深入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利益所在,调解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案件的背景和各方的立场,从而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基础。其次,调解员需要洞悉当事人的心理。调解工作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多的是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观察当事人的行为和语言,调解员可以洞察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和真实想法,这对于调解工作的成功至关重要。最后,调解员需要注重各方利益的平衡,确保调解结果能够满足各方的合理需求,同时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这要求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地处理各方的诉求,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是用研究院师生在广东调研时如何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运用母子亲情信任调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例,运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道理,启发调解员要开拓思维,善于借助各方智慧、各方力量打开当事人心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探寻矛盾纠纷最优化解方法。

蒋学军指出,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紫阳县挂牌,标志着紫阳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要以此次实践基地挂牌为契机,继续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完善好,真正让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在紫阳县发扬光大,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开创紫阳县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投稿:紫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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