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8 15:49:03来源:作者:
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刘某家属将一封感谢信送至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感谢法院适时启动司法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重拾希望。
案情回顾
2018年11月,被告马某雇佣原告刘某为其旋耕土地,在操作旋耕机过程中,不慎发生意外,原告刘某腿部被卷入致残。经审理,本院判决被告马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合计136560.78元。经执行,马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意外伤害使得原本家里的顶梁柱无法再像之前从事劳动,收入直线下降,而医疗费等后续治疗支出持续增长,使得家庭生活一时陷入了困难。更重要的是,因为赔偿款一直未履行,二次手术一拖再拖。
司法救助
在了解司法救助政策后,刘某向本院提交申请。本院立即组成合议庭进行实地走访、审查和评议,并经本院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刘某救助40000元。在收到司法救助金的那一刻,刘某激动地说道:“我以为我这意外损害,又碰到了没清偿能力的被执行人,我这损伤只能自认倒霉,二次手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想到法院还能给予我们经济帮助,让我尽快二次手术,早日恢复到正常的生活状态,真的感谢。”这也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阎良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紧扣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应救尽救”的工作要求,将司法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努力让每一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感受司法关怀和温度。
来源| 阎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