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2 21:33:5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晨星 曹锋
“虽然是我公司失误,但多付的钱,你们公司得退还啊!”
“钱转错了,我们的财务人员就联系过你们,但是后来你们公司……”
2024年7月9日,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庭审尚未开始,原、被告两家公司的代理人就已经开始争论了。
这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2022年6月份,甲公司因承建工程需要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供需合同,乙公司按要求向甲公司供货。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进行了结算,甲公司在向乙公司支付货款时,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向乙公司多付款数十万元。发现问题后,两家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乙公司退回了部分款项,剩余未退。一晃一年时间过去了,甲公司的付款还未退回,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乙公司的银行账户。
“不是说公司领导在沟通吗?我们财务还以为都退还了,公司的账户现在也被冻结了。”乙公司代理人有些委屈。
承办案件的邵哲强法官听出了端倪。他考虑到双方企业现状,一方的钱要不回来,另一方的账户又被冻结,都影响企业经营发展。法院处理案件应尽可能减少企业利益损失,维护企业良好声誉。于是他想着要尽快解决这起纠纷。
“我听出来是一场误会,你们双方现在说说,协商着把问题解决了。”
此时的双方却又不说话了。
“你们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甲公司失误转账后乙公司应当返还没有问题,只是之前可能存在沟通不畅,导致了本次诉讼……”邵法官针对案情进行了释法析理并耐心地做起调解工作,从促进双方企业长远合作到鼓励双方互谅互让,从减轻企业损失到多为企业利益考量,从依照法律经营到遵从法律办事,讲得面面俱到。
“协商好了,法院今天就可以办理账户解封手续!”
“真的吗?”乙公司的代理人一下子眼里放光,“法官的一席话语入情入理,我们现在当场履行。”随着双方握手言和,法院当天及时解除了对乙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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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晨星 曹锋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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