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 | 以“法律之盾” 守护秦岭青山绿水

时间:2024-08-12 16:34: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苏果

“要促进生态保护同生产生活相互融合,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2023年7月,习近平来汉中考察时的殷殷嘱托犹言在耳。西乡县人民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致力交出一份“助力汉中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司法答卷。

 


 


 


 

凝聚司法行政合力,共建共治是重点。先后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挂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官工作站”。牵头与县公安局、检察院、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等8部门(单位)共同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工作机制,并前后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共同打击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工作。打造集环资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生态修复等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平台。

 


 

立足环资审判,生态修复是关键。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组建环资审判专业化团队,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四合一”审执模式,强化立、审、执的衔接配合。2023年11月,西乡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被告在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在原采伐迹地补植林木并于补植前3年每年进行一次抚育;2024年3月,西乡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砍伐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法庭依申请准予撤诉。

 


 


 

发展兼容保护,协同治理是根本。茶乡茶农话茶事,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同群众生产生活融合发展,西乡法院揭牌设立茶产业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构建“一基地、一庭室、五站所”的立体茶产业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体系,并牵头召开茶产业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共同守护茶叶发展与绿色生态两条底线,积极推动汉中茶产业“生态环境、营商环境、人文环境”一体保护大格局。同时,审判部门针对在环资审判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发司法建议,对可能涉及行政违法的,建议相关部门提早介入,防患于未然。

 

巩固保护成效,普法宣传是保障。聚焦环境资源保护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期间广泛组织法官干警采取入户下乡、庭审直播、释法说理、以案说法等方式,不遗余力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推动推广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司法护航。环境司法保护作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在打击违法犯罪、救济环境权益、终结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西乡法院坚持做好联、治、防“三字诀”,持续提升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贡献法院力量。


作者:苏果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