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2 17:47:4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超员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利用显示屏、LED屏等信息媒体,时时刻刻宣传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全面深化交通安全社会宣传覆盖面,引导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载人害人害己”……在印台区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宣传标语,以耳濡目染的社会化宣传模式将交通安全温馨提示传达至千家万户。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市区地标建筑、户外广场大屏及餐饮娱乐场所等人流密集区域,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超员专项整治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国省道公路沿线的诱导屏、宣传牌以及服务区LED显示屏等媒介,全面深化交通安全社会宣传覆盖面,营造出了“处处有标语、屏屏有画面”的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接下来铜川交警二大队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亮屏行动”,持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在辖区道路醒目位置及电子屏上,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不断延伸交通安全宣传触角,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出行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通讯员:孟明利 陶燕)
供稿| 铜川交警二大队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