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我终于能开启新生活了”——西安碑林法院法官高墙内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时间:2024-08-23 09:50:5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焦法官!谢谢你们,感谢西安碑林法院,我终于能开启新生活了!”2024年8月22日,当事人张某激动地向民二庭焦颖茹法官送来锦旗。

丈夫因罪获刑,妻子起诉离婚

2015年原告张某与被告康某某相识,2016年10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并生育一子。2018年康某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康某某在服刑期间,张某多次与其协商离婚事宜,康某某均不同意,无奈之下,张某诉至西安碑林法院要求与康某某离婚。

考虑到康某某系服刑人员,案件的审理既要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避免离婚诉讼对被告服刑改造带来负面影响,焦颖茹决定以根本化解双方矛盾为目标展开对案件的审理工作。庭前焦法官认真翻阅案卷资料,发现原告张某在此之前已经两次起诉离婚,被告在庭审答辩时均态度坚决,坚持不同意张某的离婚诉求。为了帮助双方化解心结,建立有效沟通,焦颖茹建议原告张某在开庭前先行前往监狱看望康某某,了解康某某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后经张某反馈,双方就离婚事宜仍沟通未果。

法官亲赴监狱,耐心调解破冰

在对案件已经建立基本了解的基础上,焦颖茹带领书记员张羽佳冒着高温驱车前往数百公里外的陕西省某监狱对案件展开审理工作。庭审过程中,被告仍坚持不愿离婚的答辩意见,表示其刑期将满,且仍在积极努力改造,以便尽早出狱后弥补对原告及孩子多年的亏欠。但原告情绪激动,不断诉说着自己多年的艰辛,坚决要求离婚。见此情形,焦法官对双方展开“背对背”式调解,耐心细致的向他们释法明理,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多考虑对方的内心感受,康某某在听取法官意见后,内心也受到触动,一时间红了眼眶。当即表示其愿意放手,同意与张某离婚。张某也表示考虑到康某某正在服刑,孩子其自行抚养,自愿放弃康某某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最终在焦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一场漫长的离婚诉讼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如我在诉解民忧,司法温暖抵民心

作为一名办案十几年的民事案件法官,焦颖茹深知家事案件鲜有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巨额的诉讼标的,多的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以及每一个当事人的情感矛盾。案件虽然看似都不难,但是每一个案件背后的意义却很大,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的生活。作为一名家事法官,更多时候能做的还是保有“如我在诉”的思想意识,把群众当家人,把案件当家事,在处理案件时不仅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更能纾解当事人的情感诉求,法理不外乎人情,司法不只是追求真相、寻求公平,更是相互理解互相包容,学会换位思考,对症下药,寻求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优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