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6 21:06: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024年8月23日上午,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新丰法庭协助洛南法院景村人民法庭高效送达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权纠纷案件的应诉材料,守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我们第二次来临潼了,上次扑了个空……”景村法庭白正军庭长一行风尘仆仆地赶到新丰法庭,焦急地对王娜庭长说。
“这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的特殊案件,当地村委会申请撤销孩子父亲刘某、母亲高某的监护人资格,孩子只有八九岁且身患残疾,被父亲刘某多次遗弃在民政局门口,刘某还将孩子送往其母高某家中,但被高某父亲拒之门外,现在村委会暂时把孩子交由其姑姑、姑父照顾,因为一直联系不上高某,所以我们今天再次前来,希望能同高某见一面,好好谈一下……”
听完案件的来龙去脉,王娜庭长遂与白庭长一行共同前往何寨街办寻找高某。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及当事人的抵触情绪,王庭长通过街办联系到村委会干部,从村干部口中得知,高某患视听障碍系残疾人士,且常年在西安打工,并不在家中居住,高某的父亲也在外务工,只有其母在家。村干部现场拨打高某父亲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他遂带领大家前往高某家中了解情况。
“嫂子,这是法院人,来想了解一下你女子那个娃的事。”村干部对高某母亲说。
“我啥都不知道!不要问我!”高某母亲一脸不悦道。
王娜庭长见状缓缓向高某母亲表明来意,阐明其中的利害关系,高某之母态度逐渐缓和。说道“我女子不是不想养娃,但是她也是个残疾人,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前段时间好不容易才找了一个工作,她不在家,她也要挣钱生活呢么!”
“大姐,遗弃孩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民法上的规定,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我们来主要就是要确认一下你女儿高某有没有抚养能力……”白庭长对高某母亲说道。
最终,在两位法官的耐心释明下,高某母亲通过微信与高某取得联系,使案件得以顺利进行。
返程途中,两家法院法官干警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及家事审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重点交流了经验做法,并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讨论。双方均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沟通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为家事审判工作的深入推进共同努力。
作者| 岳弋戈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