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3 16:14:5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速裁审判庭魏阿英法官通过“现场调解+即时履行”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成功调解了13起供热合同纠纷案件。
张飞等13位业主缴纳了4个月的取暖费,但阳光供热公司却仅供暖2个月,于是他们将阳光供热公司起诉到了鄠邑法院,要求退还部分取暖费。
魏阿英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供暖供热不仅关系到业主的切身权益,也关系到供热企业的健康发展,故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
“小区有120户业主,缴纳取暖费的仅仅只有40户,缴费率不足50%,这种情况经书面催缴,仍不缴纳的可以采取限定供暖措施,我们停止供暖是合理的。”
“我们确实已经足额缴纳了4个月的取暖费,就应当要保证供暖时间,再说你们公司也已经把拒绝缴费的业主告到法院了,现在给我们退钱也是天经地义的。”
因双方调解争议大,魏法官首先与公司和业主一起核算确定了缴费标准和缴费金额。双方对缴费标准和缴费金额认可后,又积极与阳光供热公司沟通。“张飞等13位业主足额缴纳4个月取暖费以及实际供暖2个月的事实你们公司都认可,不管是按法律还是按道理都应当退还未提供供暖期间的费用,现在你们一边将未缴纳取暖费业主起诉到法院,一边又不给未足期供暖的业主退费,这说得过去吗?”“魏法官,您说的确实在理,是我们之前考虑问题不全面,我们一定认真配合调解。”面对魏法官义正词严的提问,阳光供热公司的态度开始有了变化。
魏法官也赶紧趁热打铁,通过以往裁判的同类型案件以案释法,并严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阳光供热公司当场退还取暖费,纠纷就此化解。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