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4 09:45:2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文章导读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社区是未成年人生活的重要场所,为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在反家庭暴力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强制报告意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9月12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倪晓盈前往莲湖区未成年人救助中心,为桃园路街办19名社区妇女儿童主任进行了专题为“落实强制报告 聚力护航未来”的培训。
培训中,倪晓盈介绍了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法律后果及面对家庭暴力时,如何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详细阐述了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的情形,生动形象地讲解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报告制度等法律规定。培训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气氛活跃。社区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培训,不仅增进了对妇女儿童保护方面法律知识的了解,也提升了日常工作中对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伤害的甄别能力,对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莲湖法院将继续加强同妇联、街办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多方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工作合力,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法官普法
强制报告,是指强制报告责任主体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一项法定义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村)委员会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若因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给予处分。
作者| 倪晓盈 王立群
责编|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