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9 16:21: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拖欠货款不还,不仅导致自身信誉降低,也影响被欠款个体户的正常经营,快速有效化解纠纷对双方都十分重要。
近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关山人民法庭依托西安法院“1+45+N”工作体系,将一起货款拖欠纠纷案化解于诉前,成功解锁诉前调解“源”密码,案件的快速化解有效降低了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受到当事人一致称赞。
时间回到2017年,辖区某干菜店与被告人张某达成合作,向张某提供调味料等货物,多年来,张某累计拖欠干菜店货款达6万余元。
为要回货款,干菜店的经营人李某前往阎良法院关山人民法庭进行法律咨询,并希望法庭组织调解。法庭登记后,了解到张某系武屯街道御宝村人,遂将该案委派至关山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御宝村“共享驿站”,由“共享驿站”的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员发现张某也有调解意向,只是对货物买卖细节问题有异议,便立即联系法官,希望为调解工作再加一把力。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和原告诉求向当事人阐释利害关系,“除了货款,干菜店还主张了利息、律师费等,根据约定,多年违约金数额不少,如果一直僵持下去,赔偿金额将不断增加。”调解员则从情理角度耐心劝说,“你们双方合作时间长了,不要因钱财伤了多年感情”。最终,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张某当天便将剩余货款一次性偿还完毕,干菜店随即撤诉,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多年纠纷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如果说人民法院打开的是一扇公正司法的门,那么,人民法庭打开的则是一扇司法为民的窗。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人民法庭无疑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也是人民法院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阎良法院关山人民法庭充分发挥“窗口”作用,积极融入城乡社会治理和全市法院“1+45+N”工作体系,促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今年以来,通过多元力量诉前化解纠纷85件,扎实推动引导和疏导端“两端同力”及诉源、执源、访源“三源”共治,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于萌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矛盾解决的便捷性、规范性要求和对公平正义的实现要求,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