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伙”搭的真不错 —— 西安碑林法院试行“调审直连”,提升诉源治理成效

时间:2024-10-09 16:58:0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我都没想到这么快,我的网上立案申请审查通过后的第三天,就收到调解员的联系电话,随后做了笔录、总结争议焦点等工作,法官的及时参与让我们对调解更信服,纠纷很快就解决了,原来打官司也不难么”。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日前经碑林法院的“调审直连”机制调解成功,该案原告如释重负地说。

西安碑林法院“调审直连”已试行了近四个月,不同于以往特邀调解集中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线上进行,“调审直连”让特邀调解员和审判庭室的个案承办法官直接“搭伙”合作调处案件,每个法官团队在“一审一助一书”的配置之外,增加了一名特邀调解员,“真空压缩”特邀调解和个案承办之间的流转间隙,调处效率大幅提升。

在谈及该院试行“一审一调一助一书”诉源治理新型审判模式时,碑林法院立案庭庭长车乐介绍:“我们探索‘调审直连’的初衷是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使案件在一个立案程序内得以闭环处理、实质解决,调解与审判两个环节得到较好衔接。”

变革中的探索

如何更科学高效分流案件,加快案件处理速度?如何使特邀调解更好地发挥作用,巩固提升诉源治理成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一直变革中探索,在提升中突破。

随着“诉源治理”工作的深化延伸,碑林法院加强一站式多元化解纷平台建设,不断推动诉讼服务优化升级,完成了立案阶段全流程网上办理,超过90%的案件从网上申立。高度便利化的同时,诉前调解案件分流问题也逐步显现:大部分当事人在立案时因对调解渠道缺乏充分认识,径直选择“直接立案”、“不同意调解”,导致相当一部分可调案件,因当事人的选择跳过诉前调解渠道直接进入审判流程,进入诉前调解渠道的案件量大幅下降。

针对这一问题,碑林法院通过调研发现,在立案时选择“不同意调解”的大部分当事人,在接到调解员的联系电话后,是同意调解的。更有部分当事人,在立案小程序选择了“不同意调解”选项后,又联系法院要求先行调解。

“出现这一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当事人其实并不在乎该矛盾纠纷解决的形式,而是更注重提出诉求的便捷性和闭环性。换言之就是,当事人觉得在调解平台立案后,如调解不成的话还须在立案平台二次立案,那还不如选择直接在立案平台上立案,使其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碑林法院立案庭庭长车乐表示。基于以上因素,很多原本可以诉前化解的案件丧失了诉前调解的可能,导致诉前调解段和审判端“人、案”的双重不匹配:一方面调解平台入驻大量的特邀调解员,而纠纷已越过调解端直奔审判口,诉前调解“人多案少”;一方面大量案件拥堵在审判端,法官的诉讼案数量攀升,审判压力持续增长,审判端“案多人少”加剧。总体造成诉前调解分流率和成功率偏低,诉源治理成效大大削弱。

提升中的突破

如何消弭审判端的案件拥堵,使诉前调解覆盖到最大量案件?碑林法院开始尝试因地制宜,把调解力量和审判力量链接融合起来,决定案件在哪里,就把调解力量安排部署到哪里。

2024年3月起,碑林法院分别在民一庭、民四庭、综合审判庭开启了三个试点,将特邀调解员融入三个审判团队,开始试行“一审一调一助一书”的新型审判模式。

该院在前期已经自主开发了案件预审系统,法官可在该系统预览案件完整信息,就所分配案件先行分流处理,开展调解、送达等先期工作,因此,该院继续依托该系统,对网上的立案申请审核通过后,快速引导进预审系统,在预审系统分配给各审判业务庭。同时,将特邀调解队伍中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量安排对接到各审判庭室的专业团队,建立 “法官团队+调解员”的“堡垒式”调审直连小组,对法官的预审系统的案件开展诉前调解,特邀调解由在诉服中心的单一“集团作战”变为多点位的“分兵出击”。

秉承诉前调解覆盖最大量案件的原则,诉服中心继续线上分流调处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的案件,审判庭的各调审直连小组,在预审系统对当事人在立案未自主选择调解的案件,进行逐一筛查,再次询问其真实意愿,对同意调解的案件开展调解,将大批量案件化整为零“过筛子”、促分流,提升整体效率。

在审判庭,调解员根据法官的安排以预审系统为基地,就个案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开展调解工作,并给与指导,根据调解结果区分以下情况处理:其中,调解成功,达成和解申请撤诉的或直接撤诉的,由调解员以“调解成功—申请撤诉”处理;调解成功,申请出具调解书或者司法确认的,由调解员以“调解成功”处理,法官对接并直接出具相应文书。调解不成功或者不同意调解的,当事人均已联系上的,调解员固定送达地址、总结争议焦点,转给承办法官。当事人已到法庭进行现场调解,并同意立即开庭的,由法官视情况开庭审理,其他调解不成的案件,由承办法官后续办理。这样,促使案件分流和调解同步进行,部分诉讼程序和调解同时开展,调先于审、调审直连,有机衔接配合。

这“伙”搭的怎么样

碑林法院“调审直连”机制推行以来,三个法官试点团队,共计结案634件民事案件,其中包括预审诉前结案124件与诉中结案510件。预审诉前所结的124件案件均由调解员诉前化解,没有转化为正式案件立案。诉中的510件结案中,调撤案件257件,调撤率环比上升了18.9个百分点,平均审理时间环比下降7天。目前,试点已从三个法官团队扩展到八个搭伙团队,覆盖全院六个民商事审判庭室。

提到“调审直连”,法官们和调解员们都表示:这“伙”搭的真不错。

综合审判庭法官许扬表示:实行“调审直连”,和调解员“搭伙”处理案件,第一是方便了当事人,使案件在一个立案程序内得以闭环处理,实质解决;二是使调解与审判两个环节得到了有效衔接,既使特邀调解员得到了法官的指导,又使诉前的调解及相关准备工作在审判中实现了价值;三是进一步做实诉前调解,最大程度发挥了特邀调解员的能动性、积极性与实效性,促进诉前调解实质化。

特邀调解员王涛说,“法官对个案调解的专业指导对我们调解技能的提升帮助太大了,和法官一对一对接调解案件很方便,法官的及时参与使调解工作推进更顺利,当事人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和争议焦点总结也能直接给到法官手中,即使调解不成功,工作也没白做”。

探索构建新格局

谈到“调审直连”的制度构建,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介绍,“碑林法院将继续探索优化‘调审直连’的具体举措,逐步构建起以诉服中心为中枢、以诉服中心和审判庭室为两块主阵地、以案件预审系统为引流渠道,以法官团队和调解员‘一对一'直连结对的‘一中心+多堡垒'式的诉前调解新格局,探索出‘一审一调一助一书'诉源治理新型审判模式,用能动、高效履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