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小河镇:彩礼虽系“礼” ,退还更有“理”

时间:2024-10-09 17:00:5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要离婚也行,把30万彩礼退给我。”离婚案件当事人刘某说道。

什么原因让原本新婚一年的夫妻“对簿公堂”?近日,旬阳市司法局小河司法所联合派出所、综治办、赵湾法庭在小河镇某村就王某与刘某离婚纠纷开展“三力联调”。

据了解,王某与刘某于2020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22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两人婚后在不同地区务工,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后又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矛盾纠纷并不断升级,王某因此提出离婚,而刘某家认为整个家庭为迎娶王某前后花费巨大,现在其想“一离了之”绝无可能,除非退还全部彩礼,再谈离婚,一度表示将与王某家“势不两立”。

村级调委会多番调解未果后,分别找到小河司法所和赵湾法庭,说明王某和刘某的情况。受理该案后,小河司法所和赵湾法庭通过前期与村委会及周边村民查访了解到,该案双方家庭积怨已久、矛盾尖锐,且当事人情绪激动,若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小河司法所联合赵湾法庭、小河派出所、小河镇综治办和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积极开展“三力联调”。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和家人均参加了调解,期间双方家人情绪激动,互相指责、剑拔弩张,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通过“三力联调”多方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对抗的僵局中回归理性。几番过后,双方表示对解除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就返还彩礼、“三金”及其他财产的具体数额上未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2024年彩礼新规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将支持退还彩礼于男方。在传统习俗中,彩礼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和祝福,给付彩礼的目的除了缔结婚约关系,更重要的是为了双方长期共同生活的保障。也就是说,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确定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虑因素。基于此规定,调解人员找到合适时机采用“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单独交流,本着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相互理解的原则进行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二人同意离婚,由王某退还刘某彩礼及相关费用共计18万余元及“三金”,并现场履行完毕,彩礼虽系“礼” ,退还更有“理”。

 


供稿| 旬阳市小河镇

作者| 王红 李琰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