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7 17:21: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金秋十月,是丰收的季节,更是洛川苹果收获、销售的季节,辛勤劳作一年的果农,感受到丰收的喜悦,但同时也是果农与果商、雇工矛盾产生的高发期。
为防止苹果购销纠纷的发生,推动平安洛川建设,10月15日,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下,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共同来到老庙镇,在老庙镇政府、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配合下走进村庄、走进苹果园,将法律知识送到果农手中。
宣传中,干警们结合洛川县域内真实案例,对正在售卖苹果的果农们进行法治宣传,让他们了解如何避免、减少苹果产销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提醒果农正确处理、依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鼓励广大果农们积极参与到洛川平安建设中来,形成“平安洛川为人民,平安建设靠人民”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履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投入到平安洛川建设的进程中,以检察之力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洛川建设。(刘倩倩)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