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1 14:34:14来源:作者: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大幅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5月1日起,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渭南市部分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两年多的时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有什么特点?大荔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方面有什么做法?
批量诉讼是什么?
“截至今年8月,大荔法院受理并审结800余件知识产权案件,其中70%以上为批量诉讼案件。”民三庭庭长张蕊介绍了案件情况。
批量诉讼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但在实际操作中,它通常指的是针对一系列相似或相关的案件,由同一原告或同一批原告,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内,向同一法院或不同法院提起的多个诉讼。这种情况在信用卡欠款催收、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侵权等领域尤为常见。
针对批量诉讼,大荔法院如何应对呢?
集约办理提高效率
据悉,针对知识产权案件批量诉讼的受案特点,大荔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积极应对,在实践中探索总结了集约化审判的工作方式。即同一权利人同时批量起诉多个侵权主体,在案件侵权事实、原告提供的证据基本相同时,通过统一送达法律文书、集中开展庭前调解、合理合并审理等方式,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
“批量案件集约办理,既能集中释法说理起到一定教育作用,又能提高诉讼效率统一裁判尺度。”承办案件的法官如是说。
统一送达法律文书,集中制作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传票等,并附有该案可能适用的主要法律条文,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各当事人;集中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即根据案件类别、当事人人数等条件,一次组织10至20个案件的当事人集中释法明理,开展庭前调解工作,以少数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带动多数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合理合并开庭审理,即将争议焦点基本相同的案件采用一次庭审审理多个案件,然后逐一制作裁判文书的办法提高审判效率,并充分发挥个案示范引导作用,以判决个案促进类案的调解。同时,强调类案尺度的协调与差异化并重的裁判理念,建立“类案研讨”制度,对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组织知识产权案件承办法官进行探讨,促进合理维权。
类案研讨
为有效贯彻“府院联动”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实质性化解纠纷,在办理某日用品公司起诉大荔县域多家店铺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时,民三庭特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诉前调解,最终,所有案件均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实际履行。
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诉前调解
普法宣传营造氛围
前往白水县杜康酒业有限公司,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调研活动
“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有效杜绝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发生。”主管民事审判三庭的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杨冬介绍说。
普法进企业
普法微课堂
法官干警走进渭南石灰窑
大荔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司法局等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讲活动,通过微信、抖音等多种形式,定期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小知识,厚植群众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理念,增强大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法官干警先后走进大荔冬枣协会、渭南石灰窑等知名企业,座谈了解企业面临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和司法需求,定向提出司法建议,防患于未然,促进企业良性有序经营;府院联动,先后与市场监管局、企业协会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地走进超市、店面商铺,向商户、群众以案释法,积极引导经营者树立防范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意识,引导其通过正规途径进货,建立进货来源信息清单,做到来源清楚、诚信经营、合法盈利。
源头治理促稳定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大荔法院在做好主责主业的同时,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结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知识产权领域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稳定。
在集中受理原告某知名日化用品公司起诉渭南市各区县个体工商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原告诉称涉案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多个品牌的洗护用品侵犯了其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经对案件分析,涉案个体工商户大多位于各个乡镇,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经营规模较小,辨别商品真假能力较弱,大荔县境内虽暂未出现此类案件,但不排除此种侵权行为的存在。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源头化解此类纠纷,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大荔法院于今年5月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职能,在乡镇街道、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采取日常检查、市场巡查、专项整治等方式,推进商标侵权问题治理。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排查、专项整治,及时有效避免了一批不必要的诉讼,进一步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优化了县域营商环境。
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
作者:秦 冬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