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法院 | “未”爱发令,给失职家长补课

时间:2024-10-23 10:04:1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父母是孩子一生的老师

不仅是孩子最早接触和学习的对象

更是孩子成长道路上

最重要的影响者和教育者

但是当父母的婚姻出现裂痕

孩子的身心健康如何来守护?

近日,西安临潼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履行好监护职责,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树立“依法带娃”的思想意识。

 

这是一起较为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2016年受伤瘫痪在床,被告作为孩子的母亲自2023年起离开家中,留下了两个孩子及原告无人照料,对孩子的生活及心理都产生很大的影响。

 

少年法庭承办法官在办理该案时,十分关注孩子的成长情况及身心健康,基于对孩子权益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在办案中依法向被告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经过法官教育,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对家庭和孩子的影响,表示愿意回到家中照顾原告并履行好做母亲的责任。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今后一定认真反思悔改,好好照顾家庭和娃,感谢您的提醒和指导。”经过法庭教育指导,孩子的母亲深刻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连声向法官致谢。

家庭教育指导是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治理的方式,不仅有助于提升家庭教育的能力,也可以进一步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下一步,临潼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融入家事案件审理中,敦促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和谐的生活环境。


作者:闫骏林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